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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关于健全中心学习组制度的几项规定
日期:2012-10-29 17:58:52  浏览量:1442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委成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经党委研究,对健全中心学习组制度作以下具体规定:

一、中心学习组由院领导、党委成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中心学习组的组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习内容的安排和辅导。

三、中心学习组每两月集中学习一次,平时自己安排自学。

四、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要重点学习改革开放30年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

3、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学习辅导。

六、中心学习组成员要有读书笔记和研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