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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意见
日期:2018-01-12 08:49:36  浏览量:27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就我校基层党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各党支部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1.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2.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3.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不够的表现。

4.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组织生活会可以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参加。

2.党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要报告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

4. 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四、严肃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

1.开展民主评议应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要简便易行务实,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可采取发放测评表投票测评方式。

2.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3.对民主评议中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4.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5.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

6.组织关系尚未转入的党员,应参加所在行政管理部门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

7.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8.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和结果,不宜直接在网上宣传。

五、精心谋划过硬措施抓整改

1.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

2. 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

3.党支部班子对整改情况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4.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上报告兑现承诺的情况。

5.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校党委在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以上工作要求在20181月23日前完成,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26日前以会议纪要或会议简报的形式,将组织生活会所反映的问题列出清单、将民主评议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组织人员检查相关会议记录。

以上工作将列入基层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考评。

 

 

 

                              南昌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