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团委: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做好第三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和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计划数
2015级统招本科生(占学生数4%),2016级统招本科生(占学生数11%),2016级专科生(占学生数6%),在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已申请入党的优秀教职工(必须荣获学校年度工作先进奖励的同志)。
二、推“优”条件和推“优”程序
按《南昌理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中的推“优”条件和推“优”程序执行。
三、推“优”时间及培训时间
2017年9月4日-9月10日前各团支部做好推荐工作,9月11日-9月17日前各学院团组织做好推荐工作;9月18日-9月24日校团委做好推荐工作;9月26日前各单位党组织将参加第三十二期培训人员的基本信息上报党委组织部,并领取培训课本及资料。上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课程安排表。
四、培训地点及培训方式
培训地点及分班名单见课程安排表。培训方式采取集中上课和自学相结合,以集中上课为主。培训结束举行结业考试。
五、注意事项
1、要严格按照推“优”条件和推“优”程序,按时间要求做好推“优”工作,超过规定时间不得补报。
2、坚决杜绝在推“优”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对“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校纪委将进行严肃查处。
3、对写了入党申请书没有被推优且平时成绩较好的同学要书面说明,对该部分同学组织部将进行抽查座谈。
4、要按照计划数推“优”,不得突破计划,但可少于计划数。
5、上期参加了培训但未取得结业证的学员,可参加本期补训,但要在培训前上报组织部。
6、教职工的推荐工作,各单位按要求严格把关,年龄在28周岁以内的要经推优程序。
7、9月26日前各单位要将参加培训(包括补训)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及登记表的电子版信息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635889873@qq.com)。
8、培训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组织和管理本单位参训人员。
附:
第三十二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计划数 .xls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员登记表.xls
中共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