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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日期:2012-10-29 17:27:59  浏览量:2860

组织部(党校)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内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校党委指示,拟定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内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制度,经党委审批后,负责贯彻落实。

二、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探索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

三、抓好学校党组织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做好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监督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四、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相应教育、培养、考察、转正、审批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积极做好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强党校建设与管理,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做好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完成上级党校的调训任务。

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学校党建理论研究,为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

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党内干部、党员统计以及各种组织工作方面的材料归档工作。

九、协助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要求,努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十一、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